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,为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提供工作依据,保证各单位立卷归档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,档案馆依据《广东工业大学档案工作规范》制定了《广东工业大学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,现予印发,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,请遵照执行。
广东工业大学各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如下:
附一、广东工业大学财会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财务处
附二、广东工业大学出版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期刊中心
附三、广东工业大学外事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附四、广东工业大学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党委办公室 、纪委监察办公室 、组织部 、宣传部 、统战部 、工会 、
团委
附五、广东工业大学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校长办公室 、人事处 、审计处 、保卫处、总务处 、后勤集团 、
校医院 、计划生育办公室 、资产经营公司 、档案馆 、图书馆 、
网络信息中心 、离退休工作处 、国有资产管理
附六、广东工业大学设备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实验与设备管理处
附七、广东工业大学科研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科技处
附八、广东工业大学基建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基建处
附九、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教务处 、研究生处、继续教育学院 、学生处、招生办 、华立学院
附十、广东工业大学人物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学校各单位
附十一、广东工业大学产品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学校各单位
附十二、广东工业大学实物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学校各单位
附十三、广东工业大学声像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学校各单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