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总结近几年我校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,进一步推动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使档案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及管理,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广工大校字[2012]6号),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先进集体评选范围
全校所有部门,以处级部门为单位进行评选。
(二)先进个人评选范围
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以上,现仍在负责部门档案工作的专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。
二、组织领导
本次评选活动由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,评选办公室设在档案馆。
三、评选条件
见附件:《广东工业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。
四、时间安排
请各部门于2019年11月28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的申报表和评分表送交校档案馆(东风路校区图书馆大楼801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ab@gdut.edu.cn。
五、表彰奖励
拟于2019年12月对学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联系人:廖海艳
电 话:37626080
附件:
广东工业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1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