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切实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的归档及档案转递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材料
党员材料、学位档案(包括: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审批表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研究生学籍表、研究生成绩表、学籍异动审批表)相关材料,审批盖章请提前到研究生院相关科室完成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“广东工业大学学位档案专用袋”,各学院把归档材料按学位档案专用袋上的目录顺序装入袋子里,完善封面个人信息,并用签字笔注明份数,审核无误后,确认签名(复核人签名必须由学院负责学位档案的老师签名),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分别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,小号在上,大号在下。
2.将入学前档案(人事档案)、录取登记表、学位档案、党员材料汇总(前两项已经存放在档案馆),毕业生需要自提或复印党员材料的,请在归档前完成;归档以后,为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,档案馆不再单独处理毕业生自提或复印党员材料的工作。
3.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要求参照校党委组织部2026年6月9日所发《202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通知》执行。
4.为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与转递,请各学院指派分管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(研究生教务员或辅导员)到东风路档案馆现场负责相关工作。请如实填写并提前打印好《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档案移交清单》,此为学生查阅档案材料的重要依据,因归档工作量大,时间紧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克服困难,齐心协力,密切配合档案馆,共同做好归档工作。(模板见附件)
5.非全日制研究生,需向分管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提供明确的转档地址,移交档案前,将电子版移交给档案馆。(模板见附件)
收集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转档地址注意事项:
①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确认自己人事档案所在,并将转档地址提交给学院(提交格式: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X号,联系人:XXX,联系方式)
②非全日制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,确认对方是否接受个人自带,不接受自带的,需要填报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地址,接受自带的,可以报个人转档地址
③档案寄送至个人的,请收到档案的同学不要拆封
④学位档案一经寄出,档案馆不再接收学生本人退回档案
6.原“广东工业大学博士\硕士\硕士专业学位档案袋”以及里面的材料移交到档案馆8楼,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带助管协助档案移交。负责人:张老师 (联系电话:37626080)。
三、归档时间
上午8:45、下午1:30到达归档地点
时间 |
单位 |
上午 |
下午 |
7月6日(周一) |
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济学院 |
轻工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|
7月7日(周二) |
自动化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|
机电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
|
7月8日(周三) |
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|
计算机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|
7月9日(周四) |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生物医药学院 材料与能源学院 |
艺术与设计学院 集成电路学院 生态环境与海洋学院法学院 |
四、归档地点:东风路校区图书馆大楼701学生档案室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由于场地受限,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完成归档工作,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档,学院自行与相关学院调整,并提前两天反馈给档案馆老师。
(二)请将归档材料中学位档案袋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,小号在上,大号在下(移交清单中名单顺序与档案袋排序一致)。
(三)关于填写《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档案移交清单》的说明
1.姓名、学号必须电脑打印,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,博士、硕士分开打印。
2.国内全日制升学深造的学生,请在备注栏标注“升学”,此项最为重要。
3.每个毕业生归档材料的对应栏画“○”所缺材料的对应栏画“×”,用黑色签字笔标注,严禁用铅笔标注,如有推优表,请在备注标记“推优表”。
4.党员档案袋右上角需用铅笔标注学生学号,并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,小号在上,大号在下,非党员的入党材料需要在袋子右上角标注“非党员”以及学生学号,并注明袋内材料名称。升学本学院毕业生的党员材料无需移交给档案馆。
整理过程中,如果有不明之处,请咨询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联 系 人:徐老师、李老师
联系电话:37627543
档案馆、校史馆
2026年6月9日